全国农业担保业务研讨会圆满落幕

    11月24-25日,由国家农担公司举办的“全国农业担保业务研讨会”在京举行。国家农担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洪武就《国家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管理办法(代拟稿)》(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思路、政策目息化建设框架进行了介绍。全国33家省级农担公司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标、重点内容等做了说明,总会计师张大明就全国农业担保机构财务信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有关同志应邀参会。

  与会代表围绕《办法》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各地农业担保体系普遍建立、逐步开展实质性业务之际,尽早研究制定《办法》,明确担保业务范围、财政支持方式、绩效考核方式等内容,有助于全国农业担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也是给各级农业担保机构吃上一颗“定心丸”。  

  在担保业务范围方面,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明确农业担保业务范围对象非常重要。具体实现形式上,一种观点认为,考虑到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在业务开展初期,建议对于农业担保业务范围仅作原则性表述,以免挂一漏万;先开展业务,再逐步规范。另一种观点认为,要综合考虑非粮食主产区、以养殖业为主地区的区域特色,在实现粮食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将业务范围由粮食拓展到大农业的范畴,从一产拓展到一二三产。  

  在财政支持方式方面,与会代表认为,农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弱,担保本身也是高风险行业,农业担保具有准公共产品特性,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一些省份存在资本金注入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在《办法》中予以明确,并建立资本金的持续补充机制。在风险补偿和担保费补贴方面,实现担保综合费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扩大担保放大倍数等,也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据重庆农担反映,在没有财政支持的情况下,经过10年的探索实践,担保放大倍数也只能在2-3倍左右,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大家一致认为,建立各级政府出资的系统风险救助机制非常必要,有助于及时化解系统性风险。  

  在绩效考核方式方面,考虑到农业担保的政策性目标要求,大家普遍认为,要区别于一般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等考核要求,弱化盈利考核指标,建立政策性和可持续性并重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核业务范围、贷款可得性、综合融资成本、风险控制、支农效果等指标。考核指标的设计,要更多的体现对于原来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有助于让农担机构更好地把握风险防控与业务拓展的“度”,在实现政策性目标的同时,促进农担机构的可持续经营。

  国家农担公司将根据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上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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