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建立政策性、专注农业、相对独立的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是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设计中的重要一环。作为政策性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正在从保费补贴、风险代偿、系统风险救助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政策设计。但是,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运行是完全市场化的,需要运用市场化的手段管控风险。农业的风险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自然和市场两种风险。其实在中国,尤其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今天,我认为还有第三种风险,就是由于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比如,今年开始实施的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前一阶段,我们公司的同志专门去黑龙江和吉林进行了调研。目前看,一方面市场收购主体表现不积极,主要是担心临储粮低价出库,打压市场,不敢大胆收购;另一方面,农户售粮也不积极,主要是目前的价格与他们的心理价位还有距离。这些市场主体的表现,也在无形中考验着政府推进玉米收储市场化改革的风险管控能力。我想在这一过程中,银行、担保、保险、期货/期权等工具可以携起手来,有所作为。
就传统的融资担保业务而言,风险是农户、银行、担保公司三方共担的关系:首先,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承担信贷风险造成的代偿损失的大部分。同时,通过建立与银行之间的风险共担机制,银行也要对代偿损失担负一定比例的责任。当然,担保机构也需要新型经营主体出具必要的反担保措施。除了上述的传统模式,目前比较流行的是供应链金融的方式,通过农业生产资料的下行链和产出农产品的上行链,把资金流转化为可控的商品流,可以有效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的风险,同时资金的闭环运行,也可以保证贷款偿还的优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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